2009年經由好友的朋友介紹認識了現在的先生。實際上在2008年對方就已經想介紹我們認識,也約好時間見面,但因對方之故,那次碰面竟不了了之。當時我還樂得輕鬆,想說要相親真麻煩,萬一又碰到一個討厭鬼就更討厭!未料2009年一月份的某一天對方突然來電要介紹雙方認識,本想找藉口拒絕,可是因對方是我一位好朋友的老友,實在不好意思給對方難堪,但我提出要求就是當天我的好友和她先生一定要在場,免得大家尷尬!說好了時間和地點,第一次先生和我便這麼認識了。

講真的,那時我對先生一點印象都沒有,唯一的印象是這個男生的褲管怎麼又短又飄飄的,好像有兩條很細的竹竿腿在褲管裡晃蕩,似乎不是我所欣賞的那種熟男型?可是先生說他對我是一見鍾情,第一次會面完他的好友打電話問他情況怎麼樣?先生跟他說:「這個好,這個好,我喜歡,我好喜歡!」接著是第二次和第三次的見面,不久之後先生就回台灣探親二個禮拜。在他回台灣探親前我們聊到結婚,因為大家都說他是個好人,我還私下託朋友去調查他的底細,朋友回報說此人沒問題。既然沒問題乾脆結婚。如果兩情相悅也成熟到清楚自己的所需,那麼我就可以託付終身給先生,他也樂不可支地想娶我,就這樣我們決定在2009年二月份到法院公證結婚。

因為我們決定的很倉促加上我那時還在學校念書,念的又是很難很重的美國文學,每天有看不完的文章和寫不完的作業,整個人可說是一根蠟燭兩頭燒,身心俱疲!當先生提出一定要請客吃飯,我立刻拒絕,原因是兩人是二度婚姻,沒必要昭告天下。先生解釋主要他的朋友很多,很多人也期待參加他的婚禮,但我說卡在最最忙的時段辦婚禮太勞民傷財了,如果要辦他自己去處理,我真的沒那個意願。先生在合唱團的朋友很熱心想幫我們辦,最終因為我沒法負荷過重的壓力〈要上課,要照顧兒子、收集證件辦身分......〉而喊停!

等先生從台灣回到美國,突然有一天他說:「不行!再怎麼樣我們還是得請客,不然我對不起那些熱心想幫忙的朋友和期待看我結婚的友人!」拗不過他的說詞只好答應,但我說請客儘量簡單,不需要什麼結婚儀式了。我老搞不懂,結婚不過是兩個人的事,公證是最好最單純也最不勞民傷財的方式,幹嘛非要搞到人仰馬翻的地步?!

說到公證結婚,本來我想穿普通的衣服,可是有天和一位朋友相約吃飯,在餐廳等朋友時突然抬頭看了釘在牆上看板上有張明片寫著:專業新娘化妝,拍照。在好奇心驅使下把電話抄了下來準備打電話問問看,想說如果是兼職在做那就免了。原來名片上的人是從紐約搬來達拉斯不久的台灣人,在紐約原是從事專業特殊化妝很多年,為了要照顧年邁的母親才結束營業搬到達拉斯。問了價錢,覺得很合理。我第一次結婚鬧了好大笑話,當時我的身材像紙片人,七月大熱天租不到短袖禮服,只好租件長袖來穿;臉上化的妝和髮型活像日本藝妓,醜到極點!婚禮當天還被男方親友取笑我脖子上掛了這麼多金項鍊脖子不會斷啊!這次既然找到這間個人工作室,想說是同鄉就當做捧場,順便交關。好友知道我要結婚遂建議我買一件禮服來穿,為此我找空和好友跑到mall裡面找專門賣禮服的店,挑選了好久終於挑選了一件便宜的禮服和禮鞋。那時我很開心買到那件禮服,不只樣式我喜歡,剛好禮服也在打折中,更剛好是合我的size,感覺一切的一切似乎是 神安排好的。

一切就緒後,一大早我先去工作室化妝弄頭髮,等先生和兒子來再一起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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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早上六點到工作室一直拍照拍到10點多,從髮型到化妝到拍照〈照片拍了幾十組,直接送光碟給我們〉總共花了150美金,也許比不上台灣的專業,但我已經好滿足。

拍完照我們直接開車去法院公證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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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是兒子和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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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準備證婚。當她看到我時對我說的第一句話竟然是:「你好美喔!」害我感到相當不好意思,可是我覺得法官本人也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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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法官覆誦婚誓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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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為我帶上婚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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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頭戲: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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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為我們證婚的法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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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參加觀禮的朋友們:左一是兒子,左二、三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夫婦。我的好友看到我結婚,眼淚都掉下來,她跟我說:「Jennifer,我真的替你感到高興,你終於找到自己的幸福了。」真的很感激她對我的付出和照顧。公證前她除了陪我挑禮服外,還帶我去弄指甲,弄指甲的費用全是好友出的;我的花冠和首飾〈真珠耳環及項鍊〉也全是她借給我用。

當天來觀禮原本我們只請了雙方各一對夫婦來參加,沒想到陸陸續續又來了其他不請自來的朋友,讓我們莫名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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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支會的弟兄帶了他兒子來參加觀禮,還送了橘子代表吉祥喜氣,不知道誰告訴他的,好開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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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可以看到整件禮服的式樣,可惜我不會轉圖為正,不好意思要辛苦各位頭側歪一點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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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最喜歡的一張照片,是在公證完後到好友家,由她先生繼續為我們拍照

總體而言,這場公證結婚讓我們既感動又開心,大家除了給予很多的祝福外,也在接下來的宴客上給予捧場和幫忙。唯一讓我感到抱歉是無法請所有的朋友來參加婚宴,除了場地受限制,時間上也不容許我們一一打電話或是郵件通知。真的是在「兵荒馬亂」中完成婚禮,希望沒有被通知到的朋友們能夠體諒!再一次感謝 神賜予我們的祝福,讓我在哪天做了最美的新娘,一雪前恥。

看到兩年前我的身材,再對照現在走樣的身形,只能感嘆時不我予啊!不過一生中能夠有過這麼美的一次總是值得。我也認為在對的時間選擇對的人和做對的事,偉大的 神總是會眷顧和祝福。願我跟先生能夠久久長長,恩愛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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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suichiu12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